2023年江苏赣榆秦山岛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时间:2024-02-28 21:30:33
2023年江苏赣榆秦山岛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2023年江苏·赣榆秦山岛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5月2日上午10:00

比赛地点:赣榆区琴岛天籁片区海域

  二、参赛单位

全国各游泳(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民间团体为单位组队参加。根据比赛场地等综合情况,本次邀请参赛总人数限制在800人以内。

  三、比赛项目

1、男子组1000米竞速游

2、女子组1000米竞速游

3、畅游组500米(18周岁至60周岁)

  四、年龄分组

  (一)竞赛组

1、男子青年组:18至40岁组 (2005年至1983年出生)

2、男子中年组:41至60岁组 (1982年至1963年出生)

3、女子组:18至60岁组 (2005年至1963年出生)

4、运动员每人限报一项。

(二)畅游组

1、男子组500米:18至60周岁(2005至1963年出生)

2、女子组500米:18至60周岁(2005至1963年出生)

  五、参赛要求

1.国家在册现役专业游泳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

2.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并具备单程游泳距离超过2000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

3.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

①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②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③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④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

⑤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⑥ 比赛日前两周内患过感冒者;

⑦ 妊娠期孕妇;

⑧ 感染新冠病毒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而未就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者;

⑨ 新冠病毒感染康复后一个月内不允许参赛,新冠病毒感染康复后三个月内不建议参赛;

⑩ 比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

⑪ 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

⑫ 其他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如擅自违反规定参赛,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选手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建议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心肌酶四项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游泳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4.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和奖励。

5.各组别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在出发点做好准备活动。第2次检录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6.本次比赛将设置体温检测和酒精检测,所有参赛者赛前将接受体温检测和酒精检测,如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酒精检测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游泳竞赛的相关规定。运动员必须经检录方可下水比赛。

2.运动员必须佩带年龄组别规定的颜色泳帽和安全浮球从出发区域出发,按照大会指定的路线游向终点,在经过转弯浮球标志物时必须从外侧绕过浮球标志物,未经外侧绕球者或就近缩短距离者作犯规处理,取消比赛成绩。

3.运动员比赛泳姿不限。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赣榆籍特别奖。

(一)个人名次奖: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和女子组;

1、竞赛组参赛运动员50名以上录取前二十名;

2、竞赛组参赛运动员20-50名的录取前八名;

3、竞赛组参赛运动员20名以下的录取前三名。

(二)团体奖:

团体奖计分办法:取前二十名的,以23、21、20、19......记分;取前八名的,以11、9、8、7......记分;取前三名的项目分别按照9、7、6计分;未获名次的参赛运动员计2分计入团体分;参加畅游的运动员各计入团体分2分(每队最多不超过80分)。

团体奖以参赛队为单位,取前六名进行奖励。每个参赛队以个人竞速赛得分、畅游分相加所得,得分高的名次前列。如出现两队总分相同,则以单项第1名多者团体名次前列,再相同,则以单项第2名多者团体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三)赣榆籍运动员特别奖:录取个人项目第一名给予奖励(身份证320721开头认证)

  (四)比赛奖励设置:

1.个人竞速赛组取前三名颁发奖杯,按录取名次颁发名次证书和奖金;

竞赛组参赛运动员50名以上的录取前二十名:


竞赛组参赛运动员20-50名的录取前八名:

竞赛组参赛运动员20名以下的录取前三名:

2.团体奖: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和奖金;

3、赣榆籍运动员特别奖:个人竞速赛各年龄组取第一名给予奖励(身份证320721开头认证),每项1000元奖励。

注:

(1)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者名单将在官网公示十天,如无疑义,获奖运动员奖金打入预留银行卡。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竞赛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递补。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按照中国税法有关规定,所有800元及以上的奖金由组委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2)领取奖金有效期为正式公布获奖名单15日内,逾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

(3)完赛选手于赛后通过官方微信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

(4)上述各项奖励只按获得的最高一项奖金颁发,不累加颁发。

  八、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往返车旅费、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

  九、报名、报到

(一)全国各游泳(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民间团体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通过赛事官网团队报名,同时将盖章的纸质报名表、《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邮寄至: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收件人:王老师(收) 联系电话:18951870783

收件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东路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4月10日,或额满即止;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随时截止报名。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畅游人员收取参赛服务费130元(含保险费、泳帽、跟屁虫、纪念T恤、毛巾、盛衣包等),报名后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赛,不退参赛服务费(可联系组委会邮寄,邮寄费自理)。

(四)要求各参赛运动队于5月2日8:30前到赣榆琴岛天籁片区报到并领取参赛证件及物品。赛前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队参赛安全责任书在组委会技术会议上上交大会组委会。

十、其他要求

组委会将根据疫情形势,对本次赛事进行动态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涉疫城市、参赛对象、赛事时间、规模、防疫要求、参赛要求等)。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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